“货船便宜,往美国只要100荷兰盾,远一点最多也就200。”
“我知道了。”
推开酒馆独具特色的半腰门,里边昏暗嘈杂,不过男女都有,所以庄淳月一行进来的时候并没有引人注目。
这样的光线对于黑眼睛来说难以适应,庄淳月没见外,请酒保给自己多点了一盏灯出来,眼睛才好受些。
她点了一杯椰汁白朗姆,扫视四周,没一会儿,果然有一个矮小的男人蹭上高脚椅。
“货。”他显然就是珠宝店老板。
庄淳月观察完他的穿着、手上的戒指,随即将怀表拍出。
这是她在阿摩利斯卧室扯床单的时候顺手从柜子上摸走的一块金怀表。
跑路需要钱,黄金最容易变现,她不会客气。
珠宝店老板对着酒吧的灯仔细观察,庄淳月紧盯着他的动作,等他看完,又把怀表拿在自己手里。
他开价:“500荷兰盾。”
庄淳月在心里算了一下,说道:“900荷兰盾,少一分我都不卖。”
老板哼了一声:“没有这个价格。”
“加上这个呢?”庄淳月从袖子里伸出一根漆黑的细管。
所有人都站了起来,显然是不满庄淳月这种破坏规矩的行为。
安贵被交代过,把猎枪猛地往上一抬,咔嚓一声填弹完毕,对准想走过来的人。
酒馆里没有一个人在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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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阿摩利斯(逮住):啊——原来是个小偷啊。
庄淳月:还你!还你!不就是一块金表,我家里多的是!
阿摩利斯:我被偷走的可不是这个。
抓住
庄淳月一点也不怕,将灯移近照亮两人,还有手上璀璨的金表,“我知道金价,也知道汇率,更知道江诗丹顿的市价,我没有占你的便宜。”
这些人得珠宝店老板请一杯酒,站起来只是起到一个威慑作用,好帮他砍价罢了。
珠宝店老板抬起手掌,周围的人又坐了回去。
“你这表来路不好,只能卖这个价格。”
“不然你有机会捡这个漏吗?”
“行,900。”他做了个成交的手势。
拿着钱从酒馆出来,庄淳月打发走中介,跟安贵回到了旅馆,从窗户看了一眼外面的情况,她去敲响安贵的门。
“走,换个地方住。”
安贵不懂,但也不多问,跟着二小姐从一间空且背街的房间窗户翻了出去。
庄淳月又带着安贵趁着夜色回到了帕拉马里博港,在一家不起眼的旅馆里投宿。
虽然没有中介,但比比画画也够了。
酒馆里头依旧烟雾缭绕,那枚金表还摆在台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