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二人一路狂奔,跑过一个拐角之后就是一条直线,中间没有任何的岔路口。
也就是说,石楚阳他们必定在前面!
说起来,这还是我第一次带着别人往前逃命,说实话,这种感觉有些新奇,同样还有些骄傲,感觉自己摇身一变成了大佬!
方同一直紧紧地跟在我的身后,我们跑的极快,中途他还不忘开口问我:“刚刚那黑影是什么东西?我们为什么要跑?”
其实我也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但是在看见那黑影的瞬间,我的直觉就告诉我它很危险!
我现在身上也没有什么可以防身的东西,管他那么多,跑就对了!
要是给我一把加特林,我肯定不会跑,不把那黑影打成筛子,我就跟它姓!
可事实不是这样的,不是吗?
“你跟我这跑就对了,没错的。”
“哦对了,刚刚忘了问了,你来这里做什么?”
我在这陵墓之中已经遇到了很几波人了,要是再加上身边这个方同的话,那可就热闹了。
只不过,这人真是一个人来的?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方同的胆子就不是一般的大。
这么凶险的地方,一个人来冒险,这怕是想要给自己个痛快吧?
“易哥,我有个问题。”
“说吧。”
人家都客客气气的叫我哥了,态度如此诚恳,我怎么能不搭理呢?
方同一边跑一边问我:“易哥,你来这里做什么?”
我想了想,仔细回想了一下自己来这里的目的和过程,好像是因为要调查与冥界遗迹有关的线索才来到这里的,更为了搞清楚手臂上的图案来源。
兰舒颜告诉我,手臂上的图案是一种诅咒,也就是说,我来这里的目的是为了不让自己死去。
“我来这里是散心的。”
“啊?”
方同显然是没料到我会是这样的回答,满脸都是错愕。
我并不是想要故意隐瞒,只是觉得胳膊上这个图案的事情最好不要告诉更多人了,免得节外生枝。
“没错,我就是来玩儿的。”
“额……那易哥你的心态是真不错。”
“那是当然,我可一直都是乐天派!”
其实这个决定在之前遇见蛇潮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胳膊上的图案实在是太诡异了,听那小魔王说,这好像叫什么金乌血印,还能让普通人变成超人。
这种事情玄乎的很,我压根不相信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拥有——我从来都不相信自己的运气有多好!
所谓的金乌血印不是要被什么东西咬了之后才会有吗?可我并不记得自己被什么东西咬过。
看看,人的记忆就是这么重要,所以说,轻易不要喝酒到短片,会很麻烦的!
我和方同一路狂奔往前冲,身后传来了刺啦刺啦的声音,一路如影随形,始终无法甩掉,这就很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