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在这一步时,凶手遇到了一点麻烦。”
稍长一些的停顿后,吴景澜继续说了下去:
“或许是凶手将床单系得太紧了,匆忙间,他无法解开绳结,手边又没有剪刀一类的利器,只能用打火机去烧——我在其中一条床单上发现的焦痕就是这么来的。”
“最后,凶手迅速将两条床单折好,走出空房,把床单放进小推车里,谋杀计划就完成了。”、
节目组之所以把凶手设定成身材高大、长相周正的男服务生,想必是为了让案件设定更合理。
首先,足够高大强壮才能搬得动泰森的尸体,才有足够的力气将他的尸体越过围栏抛下去。
其次,既然是服务生,能够迅速折好两条床单,并准确归置到小推车里就显得很正常了。
不得不说,编剧在琢磨剧本时,还是颇费了点心思的。
“我认为,杀死泰森的凶手是3号嫌疑人。”
吴景澜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首先我排除2号嫌疑人,因为他带了万用刀——解不开死结时可以直接割开床单,根本不需要用火烧的。”
他顿了顿。
“另外,虽然带了火机的1号嫌疑人与本案的特征完全吻合,但是……”
吴景澜在这里停了停,略组织了一下语言,才接着说道:
“我试着从凶手的角度考虑,觉得凶手的犯罪手法未免过于迂回了。”
在吴景澜看来,藏书室与隔壁的空房间的阳台间隔只有一米半,且处在同一平面,一个成年男子应该很轻松就能跳过去。
如此一来,凶手完全可以把自己和泰森的尸体一起反锁在藏书室的阳台上,等到适当的时机直接丢下去,再一跃跳到对面空房间的阳台,再逃之夭夭。
这难道不比用床单把人挂在外头更简单更方便百倍,且更不容易留下痕迹吗?
“凶手之所以不能采用更简单的方法,一定是有理由的。”
吴景澜说道:
“理由就是他的脚受伤了,即便是一米半的距离,他也无法跳过去。”
吴景澜笑了笑,
“另外,我之所以断定3号嫌疑人是凶手,不仅因为他的脚受伤了,而且还因为他实际上是个老烟枪。”
口香糖、清口喷雾都是抽烟的服务业人员为了掩饰口中异味的常备之物。
而且吴景澜还注意到,节目组的特效化妆师特地给3号嫌疑人的牙齿上了一层淡黄的颜料,并让他的左手食指和中指的第二节皮肤比其他地方黄了整整一个色号。
“我想3号嫌疑人在行凶后就将随身携带的香烟和打火机藏到了西塔楼的某处。”
吴景澜轻轻摇摇头,“可惜,他的牙齿和手指仍然出卖了他。”
至于说什么晾衣绳、安眠药、手帕等等能让人联想到窒息或是悬空陷阱的物件,不过全都是节目组布下的试图扰乱侦探推理的迷魂阵罢了。
到此,吴景澜的推理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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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星期日,晚上七点四十五分。
沈莳、吴景澜、暮山紫和芙萝拉最后一次拍晚宴场景。
节目组是当然要整点儿活的。
今日他们将餐厅的灯全都关掉了,只点上几根蜡烛,还将已经“死”掉的参赛选手们一一请回,让他们也加入了晚宴。
只是与穿着正装的沈莳等人不同,雪丽、黛丝、保罗、安东尼、福灵和泰森此时都化了死亡妆,装成他们“遇害”时的模样,简直像是亡灵复活了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