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士信一手盾一手刀,
他原计划只是有枣没枣的打两竿,他虽仅带着两百轻骑来的,城中也只有府兵千余人,
可他罗士信是从来不会畏战的,既然来都来了,肯定要出击。
何况知晓城外敌营才剩下三千来人,
罗士信岂有放过这块肥肉的道理,
想吃肉就得自己争取。
不能等叔宝他们杀过来了,到时汤都吃不到一口了。
当然,他来时,也没想过说带八百人,就能破敌,反正先试试,试试又不会死。
敌人若有防备,那就袭扰一下,怎么也不亏。
若是敌人无备,那说不定能斩获一些。
可现在,
敌人居然溃了,
那神机火箭确实效果惊人,
“吹号角,杀进大营,杀!”罗士信久经战阵,实战经验极其丰富,一见敌营中突厥人的这混乱的状态,立即就意识到机会来了。
狼行千里吃肉,
有机会就得扑上去,绝不能犹豫,犹豫,屎都吃不上热乎的。
“全部跟我冲!”
他化身为最锋利的箭头,
二百精锐亲兵紧随其后,营外的六百晋州府兵精锐,听到号角后,也都全都嗷嗷叫扑了上去。
晋州府兵不孬,
可这段时间他们退守城中,隔三差五的被突厥人来到城下羞辱挑衅,早憋了满腔怒火。
可主将不许出击,他们也无可奈何。
如今,
最彪悍的罗士信带他们出战,
他们也全都化身为了过河猛卒!
把积攒已久压抑着的怒火,全都化为战意宣泄出来。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一头狮子带领的羊群,能打败一只绵羊带领的狮群。
跟着罗士信这么彪悍的主将,士兵们也有了主心骨,冲就完了。
吐谷浑邪已经老了,
虽然颉利可汗是他从小一手带大的,但岁月不饶人,曾经的吐谷浑勇士,现在仓惶而逃,
连战死的勇气都没有了。
或许是如今地位高了,享受惯了,舍不得轻易死。
他被亲兵扶上了马,向北疾逃,
回头望,
大营已成一片火海,
突厥部众更是失了主心骨,一片混乱。
“完了,”
吐谷浑邪达干心里刺痛了一下,可却丝毫没有停留,反而是双腿猛踢马腹,跑的更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