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逐和猎杀持续了半个多小时。
当李铁拖着最后一头小野猪的腿,浑身沾满泥土和血污走回来时,他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升华了。
黑豹和大黄它们各自咬死了一头,剩下的一头,是他亲手解决的。
他看着大哥正慢条斯理地给那头母猪剥皮,喊道:“哥!都搞定了!一个都逃不掉!”
李默抬眼看了看他,又看了看那几头小猪的尸体,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干得不错。”
简单的四个字,却让李铁的心脏砰砰直跳,比杀了四头猪还让他激动。
他丢下猎物,跑过去帮着大哥一起处理。
兄弟俩面前,是小山一样的战利品。
九张狼皮,两头大野猪,四头小野猪,还有昨晚剩下的九具多狼尸。
这收获,太过骇人。
“哥,这么多,咱们怎么弄回去?”李铁擦了把汗,愁了。
这些东西加起来,少说也有一千多斤。
“全带回去,咱们俩得累死在半路上,这次我们所在位置比较深,属于大青山比较里面区域了。”
李默用刀剔下一块肥瘦相间的野猪肉,丢给旁边眼巴巴的黑豹。
他站起身,拍了拍手,开始清点。
“狼皮都带上,这玩意儿最值钱。”
“狼肉,骚气,不好吃!就带三四头回去,剩下的肉留给山里这些东西当口粮,也算积德了。”
“野猪肉全是好东西,都带走。这玩意儿肥,正好入秋了,回家做成腊肉,够咱们家大吃特吃一整个冬天了。”
决策很快做出。
李默砍了些坚韧的树干和藤条,做了两个简易的拖犁。
将上好的狼皮仔细卷好捆起来,再把处理好的野猪肉和几头狼尸堆在拖犁上,用藤条牢牢固定。
这么一筛选,重量也下来了。
饶是如此,两个拖犁加起来,也足有五六百斤重。
不过这点重量对于李默而言不算什么,是时候该回家了!
约莫三天之后,当李默和李铁的身影出现在村口时,立刻引起了轰动。
夕阳的余晖将兄弟俩的影子拉得老长。
他们身后,是两个沉重的拖犁,在泥土路上留下一道深深的辙痕。
拖犁上,是堆成小山的,血淋淋的肉。
那股子浓重的血腥味和肉腥味,隔着老远都能闻到。
“老天爷!快看!是李家那小子回来了!”
“我的娘嘞那拖着的得有多少肉啊?”
“不止是肉,你们看那上面卷着的皮子,灰不溜秋的,是狼皮!绝对是狼皮!”
村里人炸开了锅,纷纷从自家院里探出头来,眼神里写满了震惊和羡慕。
李默上次带回来老虎和黑熊,大家也是看过的,不过那个时候也有很大一部分人在外面农忙没有看到。
如今亲眼见到这五六百斤的猎物被活生生拖回来,那视觉冲击力,是言语无法形容的。
这哥俩,哪里是去打猎,分明是去进货了!
面对一路上指指点点的目光和议论,李默面色如常,脚步不停。
李铁则不一样,他挺直了腰杆,只觉得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力气。
这种被人用敬畏和羡慕的眼光注视的感觉,让他飘飘然。
终于,自家的院门出现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