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吧,今天继续写点,要求只有一个,天黑前比现在好就行。”
“好!”夏志杰提起细长毛笔,开始写点
一连七天,夏志杰都在写点,从最开始拇指大小,到最后仅有半个米粒大小,开始有笔锋顿挫。
第七天晚上,姜瀚文将最后一张白纸握在手里。
天边夕阳丹红,淡紫色晚霞中,几片云朵边缘泛起璀璨金边,美得绚烂。
姜瀚文指着天边壮丽道:
“七天,有看出什么吗?”
夏志杰摇头,眼里充满清澈,有不解,有求知。
这几天,劳身不劳心,他已经准备好答案,没想到问题在写字之外。
“虽然区别很小,但天黑时间提前了。”姜瀚文指远处石质日晷。
夏志杰视线聚焦在日晷上,好像过了刻度线。
夏日昼长,冬夜日短,这是常识,他确实,没注意。
姜瀚文拿出两张白纸,一张是第一天的点,拇指大小,一张是现在的点,半个米粒大小。
“你觉得,我让你写七天,想让你明白什么?”
夏志杰胸膛不自觉挺起,自信道:
“掌柜是想让我知道,再难的事,只要一点点做,总能行!
我之前是太急躁,没法让心安定下来,以后要耐心做事。
路虽远,行则将至;
事虽难,做则必成!”
“还有吗?”姜瀚文脸上看不出喜怒,淡然追问。
还有?
夏志杰脸色一僵,掌柜这个表情,难道是自己错会了?
“我……我没想到。”说完,夏志杰尴尬低下头,视线看着地面。
“我问你,这几天你睡得如何?”
“睡得好。”夏志杰点头,他已经很久没有睡这么爽。
以前自己一闭眼,脑袋就开始播放白天看到的一切,那些脏脏嘴脸在梦里互啃,厮杀。
好不容易到后半夜有睡意,也是半睡半醒,很朦胧。
哪像这几天,白天累得腰酸背痛,晚上脑袋一靠枕头就开始打鼾。
早上醒来的神清气爽,简直让他觉得自己换了身体。
“好,你觉得这支毛笔重吗?”姜瀚文指着自己粗加工的毛笔问。
看着桌子上的毛笔,夏志杰左手颤了下,那是肌肉记忆在抗拒酸麻。
这次,夏志杰没有急着回答,而是从自己第一次拿笔开始回忆。
这支笔在他手里,从难以驯服的野马,横冲直撞,变成配合的朋友,相互搭手;
最后,大体掌握,回到一支笔的本来模样。
笔还是那个笔,可自己对笔的态度,改变太多,这便是人心,此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