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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第3页)

虽然他身上的金手指特别有效,但毕竟是末世的环境,处处都隐藏着危险。

过去再接受那些信息的话,总会有那么一段时间的晃神和迷茫。

容易给怪物可乘之机。

作为聪明人,夏煜是不可能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的。

而在他点头之后,一段不属于他的记忆,就被ooo号塞入了他的脑海之中。

像是之前给他提醒的那样。

那个世界进入末日,已经过了半年多了。

在这半年的时间里,人类从最开始的手足无措,慢慢也产生了一些进步的变化——

比如一部分的人类觉醒了异能。

有攻击类的,也有防御类的。

至于治愈系的异能,放眼整个世界,拥有这种异能的人数加起来,一只手也能数的清清楚楚。

换句话说,就是相当的珍贵了。

也正是因为这样,“夏煜”作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学生,才会被允许加入这个生存小队。

小队的队长,也就是这个世界的主角攻。

名字叫林锡炀。

是那种小说里面经常会出现的冷漠类酷哥男主。

杀伐果断,心思狠厉。

在他眼里,所有对队伍没有帮助的人,都不配加入他们的这个小队。

也正是因为这样,曾经第一次遇到“夏煜”的时候,林锡炀还选择过一次见死不救。

是“夏煜”展示出了自己的能力,林锡炀感受到了他存在的必要性,才把他拉入了自己的队伍,允许他这么一个“拖后腿的”,跟在他们的队伍里面。

也正是因为这样,当初的那个“夏煜”,对林锡炀是崇拜又敬佩的不得了了。

在“夏煜”眼里,林锡炀就是他的救世主。

为了林锡炀,让他去做什么都行。

哪怕说是让他一个人探入丧尸群,他也会毫不犹豫的孤身向前。

只可惜他这些浓烈的爱情,从头到尾,不仅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应,还被林锡炀觉得恶心,在小队行动的时候,也不愿意跟他单独接近在一起。

原本“夏煜”以为,林锡炀对所有人都是这样。

直到他们共同行动了两个月后,林锡炀在一片废墟之中现了这本小说的主角受“李络云”。

就像是被丧尸啃掉了大半个脑子一样。

林锡炀的人设,都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见钟情,不过如此。

和“夏煜”不同,李络云是真正意义上的废物。

先体能方面不如任何人,其次他甚至没有觉醒异能。

在整个队伍里面,他都显得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但林锡炀就是要保护他。

亲力亲为。

都不需要其他人出手帮助。

这样的行为,成功激起了“夏煜”的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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