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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走走走(第3页)

当天的食材卖完就收工。

下午还能回家去陪陪老婆、孩子。

……

隔天。

徐君乐和麦又歌再次过关回到鹏城,他们目前并不知道珍姐和强哥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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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强哥觉得他们在哪里都一样,但私心里,他们更想小儿子回奥门。

那样的话,一家人热热闹闹。

多好。

回奥门,他们一样会给小两口配上一套房子,反正价格跟鹏城差不了多少。

都是-ooo万的样子。

两人回到鹏城的第一个周末,麦又歌就带着徐君乐回了老家。

“小麦回来了?”

“这旁边的帅哥不会是你男朋友吧?”

“哈哈,肯定是了,你看看他手上拎着的礼物。”

“女婿上门咯。”

“……”

乡村社会,那是人情社会的经典体现,麦又歌一回村子,到处都是熟人。

麦又歌在他们村里也算是一个名人。

从小到大都是优等生。

长得又好看。

人也孝顺。

把母亲留在老家,那是因为她妈妈不想跟着她一起出门。

老人家的想法就是这样。

不想麻烦子女下辈。

“妈。”

来到家门口,麦又歌笑着抱了抱老娘。

“阿姨好。”

徐君乐跟着喊了一声。

“好,好。”

麦妈妈看到高高大大的徐君乐,脸上的皱纹都笑了出来。

姑爷上门的事,她当然知道。

麦又歌早就跟他提了。

是的。

麦又歌说的是准姑爷,两人虽然才确定关系不久,但认识那么久,麦又歌早就确定了要在一起。

所以。

就说是准姑爷。

“来,快进来。”

跟着麦又歌妈妈一起进了小院,徐君乐四处打量了一眼。

他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典型农家小院。

一栋两层的房子,看样子是新建不久的房子,麦又歌跟他提过,是去年刚刚建的房子。

花了o多万。

都是麦又歌出的。

二十多万对于一个打工人而言,不是一笔小钱。

这笔钱出去,她的积蓄基本去了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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